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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0  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 2016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就做好我校申报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要求,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大力推进理论创新,积极服务“三个陕西”建设,为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后)

三、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者按照本通知和《指南》要求,做好申报自查工作,按时完成研究任务,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凡近三年作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1、项目选题。选题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项目选题并选择以下15个学科中相对应学科进行申报。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2、学科分类。共分15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考古学,文学•艺术,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

3、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一般要在2018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910月底前完成。

4、资格审查。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和参与今年的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四、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须认真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申报书》和《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携带电子版在指定时间、地点排版、打印、审核。

2、待审核无误后提交纸质版,同时将《申报简表》电子版发送至项目科邮箱(xiangmuke@snnu.edu.cn

《申报书》、《论证活页》及《申报简表》请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3、我校集中受理时间为201651011日,集中受理地点在政治经济学院文印室,(文澜楼一层3101室,联系电话:029-85310093)。

4、为保证申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以往工作经验,原则上请以下单位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510上午: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510日下午:文学院;511日上午:政治经济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511日下午:国际商学院。其余单位可在集中受理时间内自行安排申报时间。

未尽事宜请与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程旭 史红庆

联系电话:029-85310345

社会科学处

201639

附件【申报书.doc
附件【论证活页.doc
附件【申报简表.xls
附件【课题指南.doc
附件【2016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地图.jpg

请点击查看社科处相关通知:http://skc.snn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091&wbnewsid=87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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